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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沒有立刻回家,而是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坐了下來。
我從帆布包裏,拿出了那幅用報紙包好的畫。
畫上是一個拿着棒棒糖的小男孩,牽着一個男人的手,在草地上奔跑。
天上有太陽,有雲朵,還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:我和爸爸。
這是周允城五歲時畫的。
那天他從幼兒園回來,興高采烈地把畫舉到我面前,說老師誇他是全班畫得最好的。
我把畫貼在牆上最顯眼的位置,一看就是十三年。
我的手指輕輕撫過畫上那個小小的身影,眼眶有些發熱。
身後傳來腳步聲。
周允城站在我身後,聲音沙啞得厲害。
“爲什麼?”
我沒有回頭。
“如果你不是我爸,那我的親生父母呢?他們在哪?他們爲什麼不要我?”
一連串的問題,像石頭一樣砸過來。
我收起畫,重新用報紙包好,放回包裏。
“想知道真相?”我看着他,平靜地問。
他用力地點了點頭。
“好,”我說,“跟我來。”
我帶着他,坐上了一輛公交車。
車子搖搖晃晃,駛向越來越荒涼的地方。
周子衿一路上一言不發,只是死死地盯着我,生怕我突然消失。
一個多小時後,我們在一個叫“青木福利院”的地方下車。
院子裏有幾個孩子在玩滑梯,看到我們,都投來好奇的目光。
周子衿的臉色越來越白。
“你帶我來這裏幹什麼?”
我沒有回答他,徑直走進了院長辦公室。
院長是個頭發花白的婆婆,姓李,在這裏工作了一輩子。
他看到我,愣了一下,隨即嘆了口氣。
“小明,你還是來了。”
他又看了看我身後的周允城,眼神裏充滿了復雜的情緒。
“都長這麼大了。”
“你認識我?”周允城脫口而出。
李院長沒有回答他,而是從一個上了鎖的抽屜裏,拿出一個牛皮紙檔案袋。
檔案袋已經很舊了,邊角都起了毛。
當周允城的目光落到報紙的標題上時,他的身體猛地一震。
那是一份十九年前的晚報。
頭版頭條,用加粗的黑體字寫着——
《震驚全市!“河畔屠夫”連環殺人案告破,凶手竟是年輕夫妻!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