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會兒陸家只有一個私人小煤礦,因爲當時國家在這方面的管理混亂,所以導致私采煤礦,非法煤窯礦泛濫,陸家的這個也是這樣,還是剛剛獲得沒多久,還沒開始開采的。
原主是學財務的,一看這種情況,就覺得不行,這麼搞太不穩定了,容易被政府抓到。
所以當即就提議要去政府審批,合法開采。
陸城他爸本來不願意,因爲別人都不辦,直接采了也沒人管,再說辦理審批手續不只麻煩,還得用不少錢疏通,他們哪有啊。
可原主特別堅持,她覺得這個行業既然這麼暴利,國家就不可能一直這麼任由它們混亂下去,早晚會出手整治,到那個時候,再想走正規程序就晚了。
還不如從一開始就正規一點,心裏也踏實。
可陸父還是不同意,覺得她是沒事找事。
最後還是陸城被原主說服,覺得她說的有道理,反過去說通了他爸,走正規審批程序開采。
因爲打點的錢不夠,陸家借遍了親戚朋友,最後還是原主厚着臉皮和娘家人借了一些才湊夠,又費了好大一番力氣,總算把手續辦了下來。
原主也鬆了一口氣,之後就和陸城一起着手煤礦的開采。
而她的想法的確對了,沒一年國家就出了政策,嚴厲打擊了私人煤礦的開采,那些非法開采的都被抓了進去,陸家慶幸不已。
不過雖然如此,剛開始他們也很難的,開采煤礦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,技術,安全什麼的都很重要。
陸家剛開始沒什麼錢,什麼都要親自上手,連原主都跟着下洞采了兩年的礦。
後來陸父因病去世,陸母身體不好,那些年,她又要體力活,又要管理後勤,照顧婆婆,加上負責財務方面的工作,身體負擔太重。
以至於好不容易懷的孩子也流產了。
陸城知道後心疼的不行,勸她放下手裏的工作,好好養養身體。
原主當時也想要個孩子,正好礦裏的事業已經步入了正軌,他們也賺到了不少錢了,沒必要事事親自過手了,於是想了想就答應了。
就這樣,原主從公司退出,專心回家養身體,這一養就是兩三年。
剛開始還好,她覺得丈夫並沒有什麼變化,對她也挺關心的,可後來隨着公司發展越來越大,他也越來越忙,回家時間越來越少,對她的關心也越來越少。
直到最近,更是經常十天半個月的不回來,原主察覺到不對,悄悄看了他的手機,這才知道他在外面有人了,一時間無法接受……
想到這裏,江南就嘆了口氣,她覺得原主做錯了,想養身體沒錯,可以減少工作,但不能全部放手啊。
那麼大的公司,她怎麼也得親自看着啊,這一放手,就完全失去了主動權,也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。
現在想想也不知道渣男是不是故意的,就是找個借口把原主從公司弄走。
不過現在說這些也沒用了,反正她是不會放棄的,渣男不是想離婚嗎?可以,但手裏的錢她也要分一半,別想像原書那樣,給個房子,隨便給點零花錢就想打發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