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矛盾促使他決定親自巡視四周,查證是否真有其他竊賊潛伏在附近。
然而他並未抱過高期望。
假若真有同夥藏匿在人群中,目睹了同伴被捕的一幕,此刻必然早已隱匿行跡,絕不敢輕舉妄動。
只要對方按兵不動,即使林正佳再有能耐,也難以從熙攘人海中將其識破——他所精通的畢竟是 技巧,而非讀心之術。
此刻的行動,不過是碰碰運氣罷了。
若能意外揪出藏匿者,案件的經驗值自然會增加幾分。
即便一無所獲,也能借機探查系統遲遲未判定結案的緣由。
最壞的結果,無非是耗費一些時間——只要這名竊賊被油麻地警署的同事帶離這片區域,系統終會完成結算。
“林,我陪您一起去吧。”
張強主動提議。
在他看來,兩人分頭搜尋效率更高。
“不必。”
林正佳擺了擺手,“我只是去碰碰運氣。
如果真有同夥在附近,見到我們抓了人,此刻定然藏得嚴實。
對方不露痕跡,我們很難有所發現。”
“明白了。”
張強點頭應下。
“這些飲料拿去給弟兄們分一分。”
林正佳將手中提着的塑料袋遞了過去。
“是!”
張強接過袋子,目送長官轉身離開。
林正佳回到車內,迅速脫下身上醒目的制服外套。
穿着警服在人群中搜尋目標,無異於打草驚蛇——若真有同夥潛伏,看見這身裝扮早就避之不及。
換上便裝後,他沿着榮華街的人行道緩步前行,目光似不經意地掃過街邊每一個角落。
穿過喧鬧的街市,拐進相鄰的正德街時,他忽然停下腳步,眉頭微微蹙起。
“難道真的沒有同夥?可如果真是單獨作案,系統早該判定結案了……”
他暗自思忖着,一路走來並未發現任何可疑之人。
就在他幾乎要放棄時,眼角的餘光忽然捕捉到兩道鬼祟的身影——一個在街頭,一個在街尾,正各自朝着毫無防備的行人伸出第三只手。
兩人的手法相當老練,尋常人本難以察覺。
但在林正佳眼中,這些伎倆不過是稚童的把戲。
他立刻認出這是兩名慣偷。
“難道他們和剛才那小子是一夥的?”
這個念頭剛升起就被他自己否定了。
團夥通常分工明確,成員之間距離不會太遠,以便相互掩護、轉移贓物。
而眼前這兩人與先前被捕的竊賊分處兩條街巷,顯然不屬於同一團夥。
甚至這兩人之間也可能毫無關聯——一個在街頭,一個在街尾,如此距離本難以配合。
“不過……”
林正佳眼神一凜,“既然撞見了,就沒有放過的道理。”
他暫時將尋找同夥的事情擱置,悄無聲息地朝着街頭那個瘦削的身影靠近。
就在那只手即將探入行人口袋的瞬間,林正佳如獵豹般扣住了對方的手腕,壓低聲音道:“別動,警察。”
槍口悄無聲息地抵住那人的後腰。
在香江,即便是交通組的警員,腰間也佩着真家夥。
“阿,用不着動這個吧?我就……就順了點小東西。”
後背傳來的金屬涼意讓男人打了個哆嗦,聲音都抖了起來。
林正佳當然清楚,單論偷竊的罪責,遠不至於拔槍。
可若不用這玩意兒鎮住對方,稍一掙扎動靜鬧大,街尾那個望風的同夥說不定就溜了。
他只能這麼做。
“少囉嗦。”
林正佳壓着嗓子低喝,手下使了把暗勁,“跟我走。”
他半推半押,帶着人悄無聲息地折回榮華街。
直到看見張強那身醒目的熒光條紋制服,被押着的男人突然僵住了。
他原本以爲抓自己的是個便衣,或是碰巧路過的重案組。
可眼前這幾人——分明是交警!被交警按住了?傳出去簡直丟人現眼。
還沒等他消化這份荒唐,餘光就瞥見了不遠處 後窗裏一張熟悉的臉。
那一瞬,他眼底掠過震驚、猶疑,以及一絲模糊的猜忌。
“頭兒,這……是同夥?”
張強見林正佳又帶回一個,下意識以爲這是先前那年輕扒手的搭檔。
林正佳正要否認,卻敏銳地捕捉到手下這人望向車內時眼中復雜的神色。
他們認識。
這個發現讓他 了之前的判斷。
若真是同夥,爲何要隔街行動?案子像一團纏結的線,越理越亂。
好奇心被勾了起來。
林正佳話鋒一轉,順着張強的話往下接:“對,就是車裏那個供出來的。”
他有意制造信息差,讓剛抓的這人以爲同夥已經招供。
至於交警是否有權審問——眼前這人未必清楚條例,何況只是問話,不越線便無妨。
說話時,他朝張強遞去一個短暫的眼神。
張強愣了半秒,隨即會意,立刻附和:“哦,原來就是他啊。”
“沒錯。”
林正佳點頭,同時注意到手下這 頭猛然攥緊,眼中怒火涌動——他信了。
林正佳嘴角掠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弧度,正色道:“人先交給你。
那邊還有一個,我得去抓回來。”
他將人推給張強,又低聲補了句:“別把他們關一塊。
口供還得再對一遍,防着有人撒謊。”
得趕在最後那個察覺前收網。
林正佳再次返回正德街,如法炮制,將第三個目標也押了回來。
那人看見車裏兩張面孔時,同樣露出了驚疑不定的神情。
“他也認識另外兩個。”
林正佳默想。
而系統提示依舊懸在腦海——案未結,罪未清。
這片街巷裏,還藏着別的東西。
事情越來越有意思了。
他將目光緩緩掃過三個被隔開羈押的身影。
謎底,恐怕只能從他們嘴裏撬出來。
“把他帶到旁邊。”
林正佳將最後抓回的人交給張強,抬手指向第二個被抓的小偷,“我先問這個。”
張強應了一聲,立刻上前將那人扭到一邊。
還沒等他站穩,第二名扒手便急急開口:“警官,您問什麼我都交代!”
“哦?”
林正佳嘴角掛着一抹若有似無的笑,打量着他,“這麼爽快?不再撐一會兒?”
“前面那位都招了,我硬扛也沒意思啊。”
扒手賠着笑,搓了搓手,又換上認真的神色,“不過……我有個小小的請求?”
“請求?”
林正佳臉色一冷,“你當這裏是廟堂,能隨意許願?告訴你,說不說隨你,不說也無妨。”
他抬手指向不遠處 裏關着的第一個扒手,“車裏那位,早就把你們的事全抖出來了,不然我怎麼會精準逮住你們兩個?但——他的話我不全信,所以才再問你一遍。
你若還要提條件,那就算了,我就當他的話句句屬實。
他可說了,這次是你指揮,你是主謀。”
“什麼?!”
第二個扒手先是一愣,隨即咬牙罵道,“吳二五這 ,果然是個二五仔!自己招了就罷了,還敢把屎盆子扣我頭上?不就上回吃飯他墊了錢嗎,至於記恨到現在?”
說着,他狠狠瞪向 方向。
車裏的吳二五隔着玻璃看見那目光,卻因距離遠、聽不見聲音,只能茫然地回望。
瞪完,扒手轉回頭對林正佳道:“警官,我說,我什麼都說!什麼請求都不要了!”
林正佳眼底掠過一絲不易察覺的喜色,面上卻仍淡淡的,“行,那說吧。
要是說得清楚,你那點小念頭……我也不是不能考慮。
當然,得真是‘小’念頭。”
“謝謝警官!”
扒手眼睛一亮,感激地點頭,張了張嘴,卻又尷尬地撓頭,“那個……該從哪兒說起呢?”
“不知道從哪兒說?”
林正佳挑眉,“就從你叫什麼開始。”
“我叫石山,道上兄弟都叫我十三。”
“背後有沒有人指使?”
“有,我是跟長樂飛鴻哥的。”
長樂飛鴻?
聽到這名字,林正佳眼神微凝,腦中迅速閃過關於長樂幫和飛鴻的信息。
長樂是香江一個排不上號的小社團,正式成員不過三五百,算上外圍的也不過一兩千人。
因爲勢弱,他們的地盤多是些大幫派瞧不上的邊角地帶。
飛鴻則是長樂幫裏最能扛旗的“揸人”,手下有百來號人,盤踞在慈雲山一帶。
而他主營的行當,是“偷”。
沒錯,就是偷竊。
這種活兒,稍成氣候的社團本不屑沾手。
一來敗名聲,二來壞生意。
社團的財路,多半來自地盤上的“茶水費”
、代客泊車,以及經營的酒吧、舞廳、桑拿房之類,更少不了黃、賭、毒這些偏門。
但這些生意,最怕的就是地盤上扒手橫行。
這年頭沒有手機支付,出門消費全靠現金。
客人還沒進店玩,錢袋就先空了,誰還願意再來?客人少了,商家倒灶,“茶水費”
自然也收不上來。
至於代客泊車、酒吧、舞廳、桑拿……沒人光顧,哪還有生意可做?
黃賭毒也一樣,這些見不得光的交易最講現金現結,客人錢被摸了,拿什麼玩?
所以大社團寧可少賺點,也不願讓扒手壞了地盤上的氣氛。
但飛鴻不同。
長樂幫本就勢微,碰不了大偏門;飛鴻的地盤慈雲山又是出了名的窮地方,“茶水費”
收不了幾個錢。
養着一百多張嘴,飛鴻的子並不輕鬆。
雖說社團不比正經公司,不必心五險一金,可飯總得讓人吃飽。
連溫飽都成問題,誰還願意跟着你混?慈雲山這片貧民區,地盤上的油水實在有限,那點收入本填不飽百餘人的肚子。
大社團瞧不上的行當,到了長樂這種小幫派手裏,反倒成了續命的生計——偷。
生意?長樂哪有什麼像樣的生意可言,自然不怕“影響”。
這些是林正佳從警隊內部檔案裏讀到的背景。
而穿越前看過的電影則告訴他,飛鴻手下有個特別的人物:小結巴。
那是古惑仔故事裏的女主角。
不過眼下,陳浩南雖已成了B哥眼前的紅人,江湖上卻還未傳出他做掉巴比的消息,自然也就不曾與小結巴產生交集。
林正佳抬了抬眉,繼續問道:“出來偷是因爲缺錢,還是另有打算?”
石山咽了咽口水,答道:“飛鴻哥說要一票大的,成了每人能分一大筆。
但現在本錢不夠,就讓我們這一百多個‘手藝人’來油麻地動手——偷東西、偷車,每條街按人流量分派一到四五個人。”
“得手的東西統一上交,有人登記,飛鴻哥再安排賣掉。
他說等生意做成,連本帶利還給我們。”
他頓了頓,又憤憤補充:“我和軟腳貓——就是你們最後抓的那個——分在正德街。
榮華街車多但人少,只派了吳二五一個。
那小子……怕是擔心供出飛鴻哥會被收拾,又和我有過節,才咬定是我指使的。”
手藝人?
倒也算貼切。
行竊的確需要些“手藝”。
林正佳至此恍然:爲什麼系統仍未結案,而吳二五卻咬定沒有同夥。
在吳二五看來,只有一起動手行竊的才叫同夥;石山雖屬同一堂口,卻不算在內。
林正佳原本也持類似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