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時刻,屯子西頭,生產隊長李建國家的土坯房裏。
爐子燒得噼啪響,屋裏彌漫着一股旱煙和燉白菜混合的味道。
李建國蹲在炕沿上抽煙,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。
他老婆王秀英在炕櫃裏翻騰,動作慌裏慌張的,碰倒了一個搪瓷缸子。
“你輕點!”李建國低吼。
“我……我找不着啊。”王秀英聲音發顫,“是不是你塞別處了?”
“就那兒!炕櫃最底下,用油布包着的!”
王秀英又翻,終於摸到一個硬邦邦的包裹。
拿出來,油布已經發黃發脆,解開時掉下不少碎屑。
裏面是一摞舊報紙。
最上面那張,日期是1965年8月。
報紙頭版已經泛黃,邊角破損,但中間那幅照片還算清晰。
穿着軍裝的高大男人,和一個穿碎花裙子的年輕姑娘並肩站着。
男人肩膀很寬,眉宇英挺,但神情嚴肅。
姑娘則笑靨如花,眼睛彎成月牙,一只手輕輕挽着男人的胳膊。
照片下面一行黑體字:軍區青年將領江際野與鋼琴家姜知同志訂婚,郎才女貌,革命佳偶。
王秀英的手抖得厲害,報紙“譁啦”一聲掉在炕上。
李建國一把抓起來,眼睛死死盯着照片。
看了好半天,他喉嚨裏發出一聲古怪的呻吟,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。
“真是她……”
他喃喃道,額頭上冒出冷汗。
王秀英一屁股坐在炕上,臉白得跟紙一樣:
“我就說……我就說當年看她面熟!可、可那時候她臉上都是傷,頭發也剪得亂七八糟……誰想得到……”
李建國的手指在照片上摩挲,尤其在那個“江際野”的名字上停了很久。
江閻王。
真的是那個江閻王。
“當年……”
王秀英的聲音帶着哭腔。
“當年咱們爲了搶她帶來的行李,還……還踢了她兩腳……”
她說不下去了。
五年前那個雨夜,那輛吉普車扔下昏迷的姜知後絕塵而去。
李建國和王秀英打着手電筒出來看,看見地上躺着的女人雖然昏迷。
但身上那件呢子大衣料子很好,隨身的小皮箱看着也值錢。
鬼使神差地,他們拿了。
大衣後來拆了給兒子改了小棉襖,皮箱賣了,裏面的幾本書和一支鋼筆藏了起來。
女人醒來後什麼都不記得了,他們就順水推舟,說她是在屯口暈倒的流浪女人,收留下來當勞力。
誰想到……
“完了。”
李建國頹然坐倒在炕上,手裏的煙早就滅了也沒察覺。
“這下全完了。江閻王要是知道咱們……”
“不會的!”
王秀英突然抓住他的胳膊,指甲掐進肉裏。
“他找不着!咱們就說她病死了!對,病死了!屍體……屍體扔後山了,讓狼叼走了!”
“你當人家傻?”
李建國甩開她的手,眼睛通紅。
“那是江閻王!他找了自己媳婦七年,能聽你一句話就信了?”
“那、那怎麼辦……”
李建國盯着報紙上那張合影,看了很久很久。
最後,他慢慢把報紙重新疊好,包回油布裏。
“燒了。”他說。
“什麼?”
“把這些,全燒了。”
李建國聲音幹澀。
“一點痕跡都不能留。從今天起,咱們從來沒見過這張報紙,也不知道姜知青是誰。她就是屯裏一個瘋女人,帶着野孩子,別的啥也不是。”
王秀英嘴唇哆嗦着,點了點頭。
爐火正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