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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大會結束的當晚,一封律師函送到了寧語汐的手中。
我委托了律師團隊,以“故意散布虛假信息、惡意剪輯、嚴重損害公司商譽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”爲由,正式對她提起訴訟。
訴訟請求包括:民事賠償280萬元、在所有發布過視頻的平台公開道歉並置頂一個月、刪除所有相關不實視頻,以及承擔本次訴訟的全部費用。
第二天上午,寧語汐哭得妝都花了,沖到物業中心門口,不顧形象地跪了下來。
“祁總!求求您了!我真的知道錯了!我給您磕頭了!”
“我賠不起280萬啊!我把房子賣了也賠不起啊!”
“求您高抬貴手,撤訴吧!”
她哭喊着,引來了一些業主圍觀。
但這一次,沒有一個人上前安慰她,所有人的眼神裏,都充滿了冷漠和厭惡。
保安隊長李哥面無表情地攔在她面前。
“寧小姐,祁總有令,任何人不得放行。”
“請您立刻離開,否則我們將以擾亂公共秩序爲由報警處理。”
她的“盟友”穆厲川,在得知我起訴寧語汐後,第一時間就學精了,躲得遠遠的。
他甚至還在業主群裏緊急撇清關系:
“各位鄰居,大家可千萬別誤會了!”
“發視頻炒作完全是寧語汐的個人行爲,我事先毫不知情!”
“我也是受害者啊!我的房子也要跟着跌價啊!”
他以爲這樣就能蒙混過關嗎?
我讓宋晴將穆厲川過去幾個月在業主群裏所有煽動性的聊天記錄,
以及在業主大會上帶頭起哄的視頻截圖,
全部整理出來,公開發布在了小區的公告欄上。
同時,物業公司正式向他發出通知:
鑑於穆厲川先生惡意煽動業主情緒、組織罷免物業、嚴重違反《業主公約》及物業服務合同。
即日起,其名下三套房產的物業服務,除法律規定必須提供的服務外,任何額外的服務需求,均需單獨書面申請,並按照市場價的三倍進行收費。
公司法務部迅速發布了新版的《物業服務合同》、《業主公約》以及《服務清單及收費標準》。
三份文件加起來厚達五十二頁,裏面對每一項服務的具體內容、標準、頻次、以及對應的收費,都用最嚴謹的法律語言標注得清清楚楚。
再沒有“默默付出”的模糊地帶,也沒有“人情化管理”的操作空間。
第二天凌晨零點,所有的服務調整,全部精準到位。
門禁拆除團隊連夜作業,給每戶業主發放了兩把鑰匙。
分布在小區各處的八十多個高清監控攝像頭,被一個個拆下裝箱運走,只留下大門口三個攝像頭。
樓道裏的健康監測設備、電梯裏的AED、每戶家中的緊急呼叫按鈕,全部被技術人員上門拆除。
保安團隊也從原來的二十多人,裁減到了只剩四個人,夜班被徹底取消。
第四天,就有業主扛不住了,跑到物業中心,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,臉上堆滿了笑。
“那個......祁總......您看,我們能不能......重新商量一下漲價的事?”
“其實吧,我們仔細想了想,3.3元......也不是不能接受......”
我當時正在審閱一份文件,連頭都沒有抬。
“商量?”
“合同上寫得很清楚,物業費2.8元,提供的是基礎服務。”
“我們一分錢不多收你們的。”
“如果需要任何額外服務,請按照公告欄上的新規,提交書面申請,按市場價付費。”
“現在,請回吧,我還有工作要忙。”
一周後,曾經的“花園式小區”錦華府,徹底變了樣。
垃圾清運不及時,散發着惡臭。
車輛在沒有監控的地下車庫頻繁被剮蹭,卻找不到肇事者。
老人們失去了緊急呼叫按鈕,子女們在外工作也提心吊膽。
因爲夜間沒有保安巡邏,已經有小偷溜進來,偷走了好幾輛電動車的電瓶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