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談智送出門,看着她走向巷口外的車水馬龍,陳時越轉身回到吃飯的包廂,撤下了一桌的菜,讓服務員單獨上了一瓶酒。
入口辛辣,激得他面色微微發紅,眸色卻越發深邃。
陳時越想,談智應該改名叫理智,因爲她冷靜的可怕,理智的過分。
向恒進來時,看到的就是他這樣一副低頭垂坐、要死不活的模樣。
“我的天,真該讓大家都來看看,看看我們陳總這破碎的樣子,被人白白睡了?還沒給錢?”
向恒是陳時越從小玩到大的兄弟,沒有什麼不能說的。
陳時越聽到他這樣說,嘴角扯出一抹苦笑,輕聲說,“你嘲諷我?”
什麼被人白白睡了?
如果談智願意睡了他,哪怕只讓他做情人,他也心甘情願,並且甘之如飴。
做情人好歹表明她能看上他,但現在的情況是,她根本不會多看他一眼,她把他遠遠地攔在心牆之外。
向恒坐到兄弟身邊,抽出陳時越手中的酒瓶,“這個後勁大得很,別喝了。”
他看陳時越就那樣坐着,低垂着眉眼,似乎要把自己融入到屋角的陰影中,不由得暗嘆一聲,愛情這東西,真是要人命。
陳時越這種頂級人設,居然也會愛而不得,還是個苦逼的暗戀者。
一見鍾情後,長達十一年的暗戀無人知曉。
他是認識談智的。
向恒回憶起,第一次見談智的時候,在陳家別墅外的花園裏,夏日的光很烈,但談智給人的感覺就是夏炎熱中的一股涼風。
少女氣質如高山之巔上終年不化的雪,亦如嚴寒風霜雪雨中不屈的梅,清冷是真的清冷,獨特是真的獨特,讓人難以忘懷。
說實話,的確是千萬人中,難得一見的姑娘。
但陳時越是兄弟,向恒心疼兄弟,十幾年如一日的等着,盼着,到現在,還是什麼沒得到。
向恒滿不在乎地說,“真不知道你喜歡她什麼,又不是多漂亮的美女,惦念了這麼多年。”
似乎是覺得自己說得太浮淺了些,向恒又追加了一句,“當然咯,我們這種平庸的普通人,是沒有資格評價智商150的學霸,我們就單純論男女感情,男歡女愛和智商高低沒多少關系吧?”
陳時越手中的酒瓶被拿走了,也沒要回來,輕笑一聲,語氣很輕,其中的內容卻重,“你懂什麼?她在我心裏就是最好看的,獨一無二,無人可比。”
美人在骨不在皮,談智的五官的確說不上精致,但就是很好看,況且她氣質清冷高雅,衆裏難尋。
當然,這些都不重要。
最重要的是他的眼中、心中都只能看到一個談智。
從他十九歲,到三十歲。
從談智十七歲,到二十八歲。
向恒是不懂,他一個萬般花叢中過的人,只貪戀日日生歡,不吃暗戀這顆酸澀苦果。
向恒:“既然說與不說,都是一個結果,不如放開手,直接去追,鮮花禮物,豪車房產,反正你有的是。她現在雖然身份不錯,但沒有男朋友,你還是有機會的。”
陳時越去看向恒,後者滿臉無畏,這個從來沒愛過一個人的兄弟,怎麼會懂愛情的滋味。
越是愛,越是害怕,越是小心翼翼,生怕連見面的機會都沒有。
而且,現實比這更殘酷。
陳時越:“向恒,你說一個姑娘,十年微信好友,和你的對話還停留在【收到,謝謝】、【好的,謝謝】這種無意義的清水內容上,砸錢送禮物有用嗎?”
向恒一攤手:“那怎麼辦?”
他談過很多個女朋友,都是用這些招數,沒一個失敗的案例。
而且,談智她媽媽不就是陷入在這烈火烹油般的富貴榮華中,才在談風生還沒有去世前,就做了老陳的情人嗎?
他覺得自己這光明正大、熱烈到猛烈的招數是可行的。
更何況,即使是兄弟,向恒也不得不承認,陳時越長得不錯哇,比他帥了那麼一點點點點點,還富了那麼一點點點點點點,還是有追求資本的。
陳時越掏出手機,打開微信。
向恒有點近視,只模糊能夠看到置頂的微信頭像是個很可愛的蠟筆小新,備注……
備注好像是——小新。
小新?
談智?
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。
陳時越打開對話框,打字發了一條信息。
然後看着那個夜色背景中的蠟筆小新,輕笑一聲,“你說的對,既然喜歡,那就舍下面子,死纏爛打唄。”
向恒:???
什麼?
他沒有聽錯吧?
陳時越說要死纏爛打?
是他理解的那種死纏爛打?強取豪奪?霸王硬上弓?
向恒還沒有想明白,就聽到陳時越站起來說,“我司機來了,先走了。”
陳時越還沒走到門口,又轉身回頭,輕輕一笑,“對了,過兩天借你的狗一用。”